目前深圳市并没有明文规定禁止养松狮犬,但需要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根据深圳市《犬只管理规定》,养犬户需要办理犬只登记,落实犬只防控措施,保持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同时,该规定明确规定禁止销售、购买、饲养、放养、繁殖有传染性、凶猛性、敏感性等特征的犬只,严格禁止饲养攻击性较强的犬只,如恶犬等。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任何饲养宠物动物的行为都需要注意自身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宠物犬和周围公共环境、居民生活安全的和谐发展。养狗的人需要对宠物做好细致的照顾与管理,保证狗狗的身心健康,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同时,也需要确保自己在共同生活的公共场所不会造成妨碍行人和交通的纷争和问题。
总的来说,深圳市并没有明文规定禁止养松狮犬,只要养犬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对其犬只进行妥善管理和管控,不给周围居民带来安全问题,就可以进行松狮的养殖。为了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养殖人员需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协和周围居民共建和谐社区。